当您的车辆与别人的车辆发生碰撞,且您负全责时,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可以介入并按照保险政策进行赔偿的。具体的理赔程序包括:
车辆出险和报案:首先,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告事故。
取得交警证明:随后,向交警部门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
填写出险单、审核定损:根据事故情况和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填写出险单并进行审核。
车辆送修理厂修理:将受损车辆送至修理厂进行维修。
复核后赔付结案:最后,保险公司会对维修费用进行复核,并在确认无误后进行赔付结案。
在赔偿方面,保险公司会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损失超过保险责任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将根据事故责任比例由责任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分担责任。如果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即使您全责,对方的保险公司仍然可以介入索赔,但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政策来